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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如何成为合伙人?
释义
    合伙企业是合伙人基于相互信赖、共同出资而建立的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所以,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成为合伙人的前提条件是合伙协议有规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什么是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哪些条件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普通合伙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成为合伙人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合伙人。
    合伙人退出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合伙人退出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原则上合伙人想退伙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根据法律依据,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的:
    第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第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第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什么,合伙人当然退伙是什么意思
    合伙人在下列情形下当然退伙:
    1、自然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法人合伙人丧失主体资格及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丧失资格的情形出现;
    3、丧失偿债能力;
    4、全部的合伙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
    主体限制不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出资形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出资义务不同:普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权限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可以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风险承担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该内容由 吴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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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0: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