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会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因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想要“离婚的”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一、解除同居后财产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后,男女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财产:因为同居期间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关系,因此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解除同居关系之后,财产不用分割。但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物品由双方按出资额进行分割。 二、结婚没领证,还离婚了怎么办?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夫妻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夫妻双方,应当补办登记,未补办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之间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三、没有结婚证能不能离婚 没有结婚证如果属于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形不需要离婚,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情形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就能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等。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