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有: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工作的员工; 2、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职工,如地质和资源勘探、建筑、盐、糖、旅游等;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