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持居民户口簿原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元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该内容由 刘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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