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实行严格的管理,并鼓励从业单位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鼓励民用炸药由包装炸药向钝感型散装炸药过渡,鼓励和推广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一、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三、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