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介绍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这样可以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最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失。 法律分析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拓展延伸 如何确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应当根据情况合理确定,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知悉范围。因此,确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定保密期限时,需要考虑事项的重要程度、涉及范围、时间跨度等因素,以确保能够长期保护国家利益。在确定知悉范围时,需要考虑哪些人员需要知道秘密信息,以及这些人员需要遵守哪些保密义务。因此,在制定保密措施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这样可以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泄漏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