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时间没到可以要钱吗 |
释义 | 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中载明的还款日期没有到期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若能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是可以的,但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债务人还没有违约,在债务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但实务中如有确切证据形成以下几种情形,虽然债权未到期,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还款: 1、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例如采取措施不正当减少或者转移担保资产,使得资不抵债,其行为以表明不准备归还到期债务。 3、借款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未经出借人同意,擅自变更借款用途,构成违约等情形。 借条过期五年了还能要钱吗 借条过期五年了还能要钱可以请求还款但债务人有权不还。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欠款人若是答应要偿还过期债务的,就必须还,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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