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秦皇岛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
释义 |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稳经济政策包括提前最高贷款额度、支持购买绿色节能住房、降低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等。 ①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政策内容: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的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80万元。 对象: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31日。 ②支持购买绿色节能住房 政策内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上浮10%。(不超过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述款能力符合政策规定) 适用对象:购买已认定备案的二星级以上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31日。 ③降低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 政策内容: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到不低于30%。 适用对象: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31日。 ④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 政策内容: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长房龄限制为不超过30年。 适用对象: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31日。 ⑤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政策内容:提高无房职工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主城区(海港区及开发区西区)调整为12000元/年,其他区县调整为9000元/年。 适用对象: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31日。 ⑥发挥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功能 政策内容: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中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次)。 适用对象:秦皇岛市缴存人家庭(夫妻任意一方在我市缴存公积金)在本政策实施后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以网签购房合同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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