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春市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报销? |
释义 | 1、可以直接在医疗机构进行报销,在结算医疗费时,医疗机构会直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结算。 2、医疗机构未报销的,可以去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以及报销的相关证明,符合报销条件的,社保局会予以报销,不符合的,会不予报销,并且告知不予报销的理由。 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报销吗? 正常意外,没有第三方责任是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的。 根据新农合报销范围规定: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不在报销范围。 什么是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 1.门诊报销标准 (1)所在村卫生室以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标准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所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标准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所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标准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所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标准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其中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报销标准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每年限额5000元。 2.大病报销标准 (1)镇风险基金补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3.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以上3点就是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地区不同报销标准会有所差异,请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医疗费怎么报销? 如果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进行结算时直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如果不是住院治疗的,则需要携带发票、社保卡、具体用药清单到社保中心报销医保;如果是在异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在出院之后携带转诊证明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医保所在地进行报销。 我公公不慎从楼上摔下去导致意外身亡农村合作医疗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不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只有工伤保险赔偿。农村合作医疗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其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我岳父不小心从楼上摔了下来,导致意外死亡。农村合作医疗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不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只有工伤保险赔偿。农村合作医疗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其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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