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索赔证据包括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各种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日记)、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工程照片、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等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