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签订有效吗? |
释义 | 有效,只要双方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是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小产权房所有人应当具有房屋产权证书,否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才算有效 1、必须具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 3、具备要约和承诺; 4、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6、签订合同内容不准侵犯国家或个人利益; 7、合同内容不准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乘人之危。 二、有效合同该具备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情况除外。有效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规定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第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如果合同双方将合同都丢失了合同是否还有效 如果签订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且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合同丢失属于证明合同关系的证据消失,合同关系还是存在的。 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承认合同的存在,另一方也无法证明曾签订合同的,则无法认定该合同关系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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