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小产权房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性与转让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受产权登记影响,除非另有约定。小产权房不可转让,仅具备使用功能,但可在集体内部转让。若合同无效,买方可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性质导致买方经济损失,买方可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有没有效 1.当事人签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的规定,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买到小产权房后可以转让吗 按规定,小产权房不可以进行转让。因为小产权房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品房,买到小产权房后,房屋只具备小产权房的使用功能,而不具备转让的功能。 不过,小产权房在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所以可以在集体内部转让、置换。 当然,买到小产权房后又无法转让给其他人,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因为小产权房买卖签订的合同无效,买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2、如果卖方故意隐瞒小产权房性质,导致买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买方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结语 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即使没有进行产权登记也不影响合同效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不发生效力,但小产权房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因此,购买小产权房后无法进行转让,但可以在集体内部进行转让或置换。如果买方发现合同无效或卖方故意隐瞒小产权房性质导致经济损失,买方有权要求返还房款并主张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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