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给别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 |
释义 | 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 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 2、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借条等相关证据,然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 一、欠钱起诉程序怎么走? 欠钱起诉程序的流程如下: (一)债权人在起诉前先补正证据,如借条、收款收据等; (二)当事人本人或者委托律师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并且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供起诉书副本; (三)当事人本人或者委托律师拿着起诉书和借条等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法院受理之后,交纳诉讼费,等待开庭。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以5000元的财产类案件为例:根据现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收取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50元,所以说遇到一万元以下的借钱不还的人,只需要50元案件受理费。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如果欠钱一万元的还,值得打官司,因为诉讼费就在100元左右,还是很划算的,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别人欠钱不还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并且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欠钱不还报警是没有用的,最好还是走法律途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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