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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没住人物业管理费要交吗
释义
    房屋没住人物业管理费可以减少但不能免除。
    房屋不住不可以免除物业费。因为已经接房了,住不住是业主的选择,但是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的安防、保洁还是起到了作用的,所以不能免。可以通过协商来减少物业费,一般1年的物业费可以减少1个月的,最多能减少到70%。因为没入住,电梯未使用、公共照明未使用,不会产生电费,家里没住人不会产生生活垃圾,这些都是给物业公司省的,所以可以减少物业费。
    物业公司的职责如下: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综上所述,长期不在家里住物业费不能够免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长期不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但可以减少,最多能减少到7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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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