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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释义
    居民身份证法全文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身份证有被冒用的可能,但不用承担责任.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中指出: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泄露了身份证信息可能会有以下后果:
    1、被人拿去作各种会员卡登记,然后被二次卖出,从而更广泛泄露;
    2、被一些人报给一些不验证、不认真负责的网吧登记,人家发布了非河蟹言论或上传了某些不解释你懂的大型文件;
    3、在某些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的网络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同上;
    4、某些审核不严仅需要身份证传真件就可开通的金融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被用于非法行为;
    5、某些仅提供身份证信息和联系号码,不用短信验证即可登入或重置密码的系统,可以通过非正当途径经身份证查出实名号码从而进去。轻则泄露更多信息,重则被篡改信息导致不可预测后果;
    6、参照上条的,某些时期的网上金融系统,不过现在应该比较少存在了;
    7、不幸手机丢了,同时身份证号码被得知时或者知道身份证信息的人恶意借用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七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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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