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到2020年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即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在3720亿立方米,化肥、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法律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 第七条 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