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姻期间购买房屋,若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只写一个人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只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若夫妻双方未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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