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有哪些收购股权的方式 |
释义 |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有协议收购以及要约收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约收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有保护中小持股者利益、股东待遇平等。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权。 一、小公司收购的流程 小公司收购流程是:1、调查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情况等;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3、被收购公司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作出转让决议;4、双方签订收购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收购股权;5、收购完毕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二、实施要约收购有什么具体注意事项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 需要注意: (1)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3)收购要约的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等部门,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予以公告。 (4)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和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三、外资并购流程有哪些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 1、定向发行股票; 2、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 3、收购上市公司母公司; 4、公开要约收购; 5、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等。 法律流程: 1、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2、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4、签订收购协议; 5、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七十条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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