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共同拥有的公司,一个人可以退股吗? |
释义 | 股东一人一般不可退股,但可通过股权转让。股东可要求公司合理收购股权,如公司未同意,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但连续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或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若股权收购协议未达成,股东可在60日内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两个股东一人是否可以退股 1、两个股东一人一般不可以退股,但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 2、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若股东会对某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情形包括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盈利且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在。若股东与公司未能在六十日内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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