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公司四个合伙人,由于内部矛盾,于今年三月份我退股,囗头协议,到现在股金一直没到我帐上? |
释义 | 法律分析:退股协议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依据《公司法》,非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可退股。在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强行退股,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的法人财产独立于股东,股东一旦出资,用于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每个股东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利益。股东仅享有股权,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地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伙协议,现在想通过举报大股东长期偷税漏税退股,新公司法人是我?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起诉退股,并应按退股时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第八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现在我要求轮流管理,账户和钱一直他管理,从公司才开始到现在十个月的时间,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 公司解散时,清算后若是有剩余资产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我是公司持股人,我们公司有一人退股,公司收回股份,我有意愿购入退股股份,在股东大会提出后2? 法律分析:股东要求一方退股的,可以对公司的决议投反对票,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公司可以与依法与股东达成回购其股份的协议。或者股东也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来退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股份分红怎么算,我投钱,谈投资,现在四个人,我是整个工厂业务运转,目前有三家小工厂合并一个大工厂? 三个股东一般是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股权;若是有技术入股或者是专利入股的,则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进行重新分配;会技术的股东也可以选择直接将技术按照价值折合成现金的方法进行分配。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两个人合伙共同投资开厂,借助他的关系,他只出钱,我直接参与生产管理,股权,分红该怎样分? 2人合伙开公司股权的分配方式:通常情况下,会根据出资的多少来分配合伙的股权份额。将百分百的股权进行分割,谁出资多,谁占的股份就多,出资均等则为均分。但如果有技术入股或专利入股的话,则需要将其折算成资金再重新分配。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也可以由合伙的两人进行商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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