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5、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