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还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单方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既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3、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解除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继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5、经济补偿不同。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6、发生原因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事由包括劳动合同中的预先约定、当事人丧失合同主体资格等因素,而劳动合同解除事由通常是双方或单方当事人,依法作出的终结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7、二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比较简单,当事人只需按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即可,而劳动合同解除程序依不同的解除方式而有所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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