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落户南京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南京定居有三种途径:购房落户、非南京户口但在南京购房且房屋面积超过60平方米,以及非南京户口且在南京市区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江宁、江浦和六合“老三县”与主城八区尚未实现户口通迁。投靠落户有四种情况:父母投靠入户、夫妻投靠入户、配偶及子女投靠入户、子女投靠入户。人才落户有两种情况:人才优待和投资纳税。 法律分析 在南京定居的途径有三种:购房落户、非南京户口但在南京购房且房屋面积超过60平方米,以及非南京户口且在南京市区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需要注意的是,江宁、江浦和六合“老三县”与主城八区尚未实现户口通迁。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1人) 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的四种情况: 1、父母投靠入户 2、夫妻投靠入户 3、配偶及子女投靠入户 4、子女投靠入户 人才落户 1、人才优待:应届高校毕业生户口从学校转到省招就办需要携带身份证及报到证即可办理如需从省招就办转入南京人才市场则需要,凭调档函或人才市场接收函(由雇佣公司出具)即可调离档案。 2、投资纳税。 法律依据 立法法(2015-03-15)\t第一百零二条\t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宪法\t第一百零七条\t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2005-05-19)\t第十七条\t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民族自治地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其他领域的建设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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