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济南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山东济南社会抚养费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农村超生四胎罚款几万 需依个人情况而定,每个地方的罚款数额是不一样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计征基数,结合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一)违反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二十,合计征收三年半的社会抚养费; (二)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三十,合计征收七年的社会抚养费; (三)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四十,合计征收十四年的社会抚养费; (四)违反规定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按其孩次及相应的计征基数和比率征收累进的社会抚养费。 二、公职人员超生怎么处理 国家对于在职干部超生,公职人员违反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除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并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接受行政和纪律处分。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部分省份明确,不按规定生育子女,国家工作人员除了要承担社会抚养费外,还有可能被开除或面临纪律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山东省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 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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