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未办理过户的房屋时征收补偿款给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征收房屋时房屋已经进行交易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征收部门仍应当对房屋出卖人给予补偿。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规定,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仍归房屋出卖人所有,买受人仅享有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交付房屋、配合办理过户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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