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的步骤如下: 1、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注销登记; 5、宣布公司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原则上应在公司解散后15天内成立。未成立的,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的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应当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通知债权人60当天在报纸上公告,以各种方式通知债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