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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些情形会导致遗嘱无效?
释义
    本文介绍了遗嘱的有效条件和遗嘱无效的情况及其处理方式。遗嘱必须满足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等条件。如果遗嘱被认定为无效,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律分析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一、遗嘱无效,遗产怎么继承?
    首先,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其次,确认为有效遗嘱或者部分有效的遗嘱中,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或有效部分,择优选取出应当适用的那一份遗嘱或遗嘱那一部分。
    再者,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先后多份遗嘱的具体处理原则: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须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就算遗嘱被认定为无效,也不代表遗嘱全部无效,因为可能出现部分无效的情况。如果是这一情况的话,那么其他有效的部分,是不会受影响的,还是可以继续按照遗嘱内容执行。但要是遗嘱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话,那死者是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拓展延伸
    遗嘱是遗嘱人通过遗嘱形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 遗嘱人必须是遗嘱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即遗嘱人必须是财产的所有人或者依法享有处分权的人。
    4. 遗嘱人必须是能够作出遗嘱的人,即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5.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能受到任何人的欺诈、威胁或者胁迫。
    6.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并且不能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遗嘱人缺少以上任何一个要件,遗嘱就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遗嘱人在制定遗嘱时,应当仔细考虑并满足以上所有要件,以避免遗嘱无效或者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风险。
    结语
    根据所提供的一段话,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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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