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泉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酒泉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需要什么材料 委托书、承诺书及被委托身份证 船用产品标准(首次)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首次) 船用产品检验申请表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联系人身份证 二、酒泉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 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三、酒泉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地点 阿克塞县天鹅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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