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后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
释义 | 重婚后的孩子抚养权归谁,法官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和生活条件进行综合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可以增加的情形包括实际生活水平上升、子女患病或上学需要增加费用、以及其他正当理由。支付方收入明显增加也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分析 一、重婚后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1、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所生的孩子,虽然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着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孩子和普通的婚生子女的权益却是相同的。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要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抚养权的问题。 2、法官在判断孩子的抚养权时,会综合孩子的年龄,是否有一方形成稳定的生活关系,是否有独立的住房等条件进行一个综合的判断。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抚养费怎么要求增加 按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即可以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1、原来确定的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比如当地物价水平变高,那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符合当前经济水平的抚养费。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比如子女患了严重的疾病,即可以要求增加费用治疗。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另外,支付方收入明显增加的,也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重婚后的孩子抚养权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法官在判断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年龄、生活稳定性等因素。另外,如果子女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实际生活水平,或因患病、上学等需要增加费用,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请求增加抚养费。如支付方收入明显增加,也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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