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从我国登记法律来看,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想要登记领证,必须在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所以没有深圳户口的准新人并不可以在深圳登记结婚,而是需要回到男女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异地领证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两人半身免冠二寸彩色合影照片、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双方照片颜色须得统一。异地领证流程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