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
释义 | 公司设立是公司运行的基础,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二、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 四、财务账单一定要厘清。成立合伙企业,财务问题一定要重视。把财务厘清了,即使出现财务纠纷,也能有据可依,不至于影响合伙双方的利益和感情等。 一、合伙人制度的优缺点有哪些 合伙人制度的优点: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 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 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 4、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合伙人制度的缺点: 1、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导致管理分散,企业稳定性低。 二、合伙做生意不给分红怎么办 合伙人入伙时需要约定出资比例,确定好后等到合伙经营出利润后,将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去分红。因为有些合伙人可以不直接经营,所以会遭到不给分红等情况,但是这属于损害合伙人利益,利益受损的合伙人可以进行维权。 合伙中发生不给分红情况的,合伙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可以试试找合伙人协商,按照确定合伙成立的条件,合伙人需要将出资等具体情况订立书面协议,所以可以按合伙约定先找合伙人协商,要求对方及时分红。 2、去法院提起诉讼,经协商解决不下,但是分红有多的话,那么建议最好是积极去法院起诉。 三、有限合伙企业是独立法人吗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就是法人。合伙企业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相关法则规定“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