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义务赠与合同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 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即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 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 对于附条件赠与合同,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2.附义务赠与是双务合同、有偿或无偿合同 (一)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履行约定义务的合同。普通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附义务赠与,则属于双务合同,即赠与人的义务,是要履行赠与财物给受赠人;而受赠人的义务是要履行赠与人约定的义务。双方都有义务完成。 (二)有偿合同,当赠与人约定受赠人附义务是金钱行为时,属于有偿合同。如甲与乙约定,甲赠与乙一套房子,但乙须帮对甲进行赡养。这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就是有偿合同。 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一)义务,是指法定或当事人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规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二)附义务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或属于“履行不能”时,附义务内容无效。但其不影响赠与赠与合同的效力。 4.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将所附义务视为另一个合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整个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 订立保险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保险合同的订立条件如下: 一、存在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二、双方订立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三、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四、合同经过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民法典解除网签合同一般都需要什么条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网签合同的特点: 网签合同一般是各自加盖公章之后互相传真即达到签订合同的目的。 网签合同不可草率进行,需要签订双方有一定的信任关系。以免上当受骗。 个人与单位网签合同一般要找到有一定规模的知名的公司。 公司找个人网签合同要求个人证件齐全并且个人首先履行合同约定。 泛指通过互联网各项权利义务有关的合同文书, 上网签约,学校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的一种形式,毕业生在网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高学校就业率。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什么? 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如下: 一、赠与合同被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了。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发生转移后因为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形撤销了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是什么?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例的合同。前者,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后者,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 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为标准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条件的成就,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的问题,因此事关当事人的利益。条件成就的效力,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期限与法律行为的履行期限是有区别的,履行期限是基于已生效法律行为所负义务的履行所加的时间限制。 附期限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附期限合效力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附期限合同的期限特征 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附期限合同的生效终止期限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 该内容由 赵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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