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期限是十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审理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一、刑事案件到审委会是好还是坏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由院长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的,最简单的案件一般走的是简易程序,通常是由独任审判,即只有一名法官来审理,如果案件比较复杂的话,需要成立合议庭,一般由三个人来主审,比较复杂的,则可以提交审委会,由全院主要领导和法官骨干进行讨论判决,因此案件越复杂越会提交审委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启动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不服从一审判决的刑事上诉期如何计算 1、不服从一审判决的刑事上诉期从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上诉请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