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取公积金影响公积金贷款。 因为公积金贷款是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如果提取公积金,就会减少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进而影响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前,需要仔细考虑个人财务状况和贷款计划,避免对公积金贷款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