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
释义 | 一、贵阳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申请: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当场收件初步判断申请是否合规。 2、受理:当场受理核对,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5个工作日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审查环节,并说明原因;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提出审核意见,转决定环节。 4、决定:1个工作日核对,确认审查与决定环节完成后的具体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制证:当场制证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打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表》。 6、发证:当场发证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表》送达贷款发放银行,用于办理抵押登记。 二、贵阳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负一层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28、29号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负一层)。 三、贵阳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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