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品失踪案件是否可以立案侦查? |
释义 |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可以立案。侵占罪的起点数额需较大,标准为1万或5千,根据行为对象的重置价值来确定。 法律分析 一、拾得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 二、遗失物品可以立案吗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结语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的行为。拾得人无论有无行为能力,都可以拾得遗失物。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涉嫌侵占罪,可以立案。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非法占为己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可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可参照司法解释标准,如1万或5千。行为对象的价值可按重置价值或折旧价值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九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存放,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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