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户口本不是户主本人可以去补办吗 |
释义 | 一般来说,户口簿遗失或者损坏,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补发,户主应当凭身份证到户籍大厅申请;如果户主因故不能到场,可以书面委托家人代为办理(需要填写书面委托书、提交户主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 一、户口簿遗失异地可以补吗 户口本丢失不能在异地办理因为户口本丢失首先需要户主本人持身份证到派出所补办,如户主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户内成员持委托公证书、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如上述情况均无法办理的情况下,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派出所打印本人页使用。以上情况均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居民户口簿丢失或损毁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发的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姓名、关系、公民身份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还需要出示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更换户主,办理换户主怎么弄,需要本人吗 更改户口本信息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当事人不能办理的,需要当事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和办事人的身份证。也可以由办事人代办。携带户主写的委托书、户口本及户主的身份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凭身份证能打户口本复印件吗 不可以,补办户口簿只能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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