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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权利的含义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释义
    (一)对知识产权的执行[1]
    《执行规定》第5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裁定禁止其转让其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财产部分)等知识产权。上述权利有登记主管部门的,应当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将财产或使用权证交法院保存。对知识产权进行冻结后,为执行金钱给付的法律文书,仍需要对权利进行变价,偿还债权人。《执行规定》第50条第2款规定,对上述知识产权财产权,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来进行变价。与有形财产的执行中以物抵债一样,以知识产权本身抵债也是一种特殊的变价方式。具体变价应根据财产权的种类、性质,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有学者认为,对知识产权的执行,还可以对其具体权能采取措施,如有期限地转让使用权或以使用权抵债。如同不动产所有权中的权能很多一样,知识产权中使用权的许可也是经常的交易形式。凡是权利主体可以自行行使的权利,执行中都可以强制行使。
    (二)对投资权益的执行
    1.具体的收益权的执行。《执行规定》第51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开出提取收据。
    2.对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资权益的执行。《执行规定》第52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3.对有限公司中投资权益的执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强制转让被执行人股权,势必改变公司股东的合作人,可能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管理,甚至导致公司陷入僵局。因此,在冻结被执行人的股份后,应当优选股权转让方案,兼顾申请人、被执行人、公司、其他股东、受让人等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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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2: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