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斗殴行为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聚众斗殴罪的特征如下: 1、主体特征:一般主体。根据有关规定,本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2、主管特征:必须是故意。本罪行为人的动机一般是团伙利益高于一切,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3、客体特征:侵犯是公共秩序; 4、客观方面: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聚众,是指聚集多人,结成帮伙。斗殴,即互相殴打、打群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