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 1、无子女; 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岁。 收养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和下列证明: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是否有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在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