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 1、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可以回家的。两年义务兵役期间是没有探亲假的。 2、但是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请事假15天。 其它一律没有假期。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 1、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日。 2、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日。 3、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配偶与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是什么?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日。 4、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探望配偶假的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日,满20年的假期30日。 士官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往返路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 对在高原、边海防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士官,可以适当增加假期,具体办法由总参谋部规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 第一百七十七条 军人外出,必须按级请假,履行审批手续,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 探亲假一般在父母或者配偶居住地安排,其他去向应当如实报告。休假一般就地安排,经批准也可以到外地休假。因公或者因私出国(境)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报批。需要续假的,应当及时提出申请并经批准,不得逾期不归。 军人在执勤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