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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问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
    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是:
    、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成立合伙企业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有经营场所;
    3、经营范围符合有关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想成立合伙企业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成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有: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入伙的条件与程序是什么样的
    入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入伙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
    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入伙使得入伙人取得合伙人的资格,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成为合伙组织的成员,因此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入伙协议的签订表明原合伙人对入伙人的接受,也表明了入伙人的入伙意愿。原合伙人与人伙人签订入伙协议时,应履行其告知的义务,即告知入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为入伙人人伙后,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要与原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目的是有利于第三人决定是否入伙。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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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