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法,但有以下几个方面限制: 1、长沙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服务范围限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 2、合乘出行以时间、线路基本相同为原则; 3、分摊部分成本的顺风车,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得超过2次;免费的顺风车不受限制; 4、合乘出行分摊费用仅限于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按司乘人数平均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