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办理预售卖房手续,开发商将面临法律制裁。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商未经预售许可证即进行预售,将被罚款,并且必须停止销售。同时,《合同法》也规定,未经许可销售的商品房合同无效。因此,买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 1.《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得预售,不得销售。 2.《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接受他人委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代理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因此,如果开发商未经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将会面临罚款和强制停止销售的处罚。对于买家而言,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全部款项。开发商的代理人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