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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四项义务是哪些
释义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四项义务:1、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2、接受培训,提高安全技能;3、发现隐患及时报告;4、遇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撤离。
    法律分析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四项义务如下: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拓展延伸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有以下责任和义务:首先,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其次,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此外,他们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另外,从业人员有责任及时报告和排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最后,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公司或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总之,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是确保自身安全、他人安全以及工作场所的安全。
    结语
    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是确保自身安全、他人安全以及工作场所的安全。他们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方法,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报告和排除安全隐患,协助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安全管理措施。只有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保障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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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