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三、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 年。 四、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定;死缓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关于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缓刑和拘役的区别在于性质是不同的。拘役是在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期限不超过一年,而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考察,假如表现良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拘役也是一种刑罚,只不过是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的处罚,也会留有案底的。 1、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拘役和缓刑哪个罪轻 1、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一种刑罚。 缓刑是指判处了犯罪分子刑罚之后,暂不执行刑罚。 2、拘役是刑罚,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应该是不能准确的来比较,通常来说被判拘役的会轻一些。 被判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3、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因此拘役和缓刑哪个罪轻还真没法比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因为涉嫌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之后,会移送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人民法院将会对此作出判刑,若是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那么将会对此判处拘役。被判处拘役之后是可以对此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条件。 相关内容:非法拘禁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只要其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非法拘禁罪缓刑的相关内容。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非法拘禁缓刑使用条件有哪些,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 (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2.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 (1)、认罪态度。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2)、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无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得出的结论。 因此,确定犯罪人适用缓刑后是否会再次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首先必须从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方面进行考察。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悔罪表现又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从言行两个方面都表现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非法拘禁罪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同时大家也要注意适用缓刑的不能是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缓刑可以是在宣判的时候就适用,也可以是在服刑一段时间后适用。成功的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缓刑和判刑有什么区别? 关于缓刑和判刑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缓刑和判刑有什么区别 判刑和缓刑的区别就是缓刑不需要到监狱服刑,有人身自由。判刑就是要 限制人身自由 的刑罚,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或看守所里面服刑。缓刑的详细说法为暂缓量刑,主要指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满 ,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减刑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减刑与缓刑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 缓刑,又称暂停执行刑罚、暂停量刑、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减刑是指适当减少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 2、适用范围不同: 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主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限制条件不同: 缓刑未发现遗漏或新罪的,缓刑考试期满后,原刑罚不予执行,并公开宣告。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13年; 4、执行程序不同: 缓刑由法院判决。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减刑; 5、试验期: 被判拘役的缓刑试验期为原期一年以上,但不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试验期为原刑期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减刑没有考验期; 6、效果不同: 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公开宣告。减刑按减刑后的刑期执行。 缓刑就是暂缓执行可以不用坐实刑,而对于判刑就是在牢里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两者不仅执行的场所不一样,对于适用的对象也是不同的,只要时间届满都是可以恢复自由身的;但只要法院判决了缓刑,对于犯罪分子千万不要再做违法的事情,不然也是会被关押的。 相关内容:非法拘禁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只要其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非法拘禁罪缓刑的相关内容。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非法拘禁缓刑使用条件有哪些,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 (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2.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 (1)、认罪态度。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2)、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无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得出的结论。 因此,确定犯罪人适用缓刑后是否会再次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首先必须从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方面进行考察。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悔罪表现又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从言行两个方面都表现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非法拘禁罪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同时大家也要注意适用缓刑的不能是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缓刑可以是在宣判的时候就适用,也可以是在服刑一段时间后适用。成功的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吗 死刑和死缓在适用对象和核准程序上都存在区别。1.适用对象上:死刑只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2.在核准程序上: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要件:①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②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缓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 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是:1.性质不一样。缓刑是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2.适用对象不一样。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3.结果不一样。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来的刑罚,而假释是提前释放,有条件不执行原来的刑罚;4.作出决定时间不一样。缓刑是判决时候作出,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