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不能随便在哪个派出所都可以办。 身份证不可以随便在一个公安局办理,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换领、补领手续;若现还属于未开放地区,需要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人像采集; 2、带本人户口簿、照片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 6、领取居民身份证。凡代办和代取身份证的居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5、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派出所都可以。换领时只能向公民 常住户口 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