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卖房需要我以前的预售卖买合同吗 |
释义 | 一、卖房需要原购房合同吗 1、卖房如果是已经取得了房产的不动产权证的,不需要提供原购房合同。 2、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卖房流程 第一步寻找买家,及签订买卖合同 第二步上市审批 1、卖房应准备: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向房屋所在地交易所提出申请。 A、如卖方房屋有共有权人,必须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及共有权人签字盖章。 2、交易所审查卖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 第三步立契过户 1、带着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资料到交易所排队等待办理,需卖方夫妻双方及买都到现场。 2、缴费 住宅卖方税费: 交易手续费:一般为3-3.5元/平方米(各地情况不一定一样) 营业税费:按交易金额的5.55%缴纳(自住满两年免征)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交易金额的1.5%缴纳,自住满两年免征 土地增值税:个人缴纳按交易金额1%缴纳(自住满两年免征) 所有权登记费:100元/宗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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