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70年后房子归谁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的所有权在70年后将仍然归产权人,但需要按法律规定缴纳续期费用。根据《民法典》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而商品房可以过户,但存在一些限制情况。过户时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和房屋评估费。 法律分析 在70年后,商品房的所有权将仍然归产权人。但是由于会自动续期,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续期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商品房不可以过户吗 商品房可以过户的,但是不准过户的情形如下: 1.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这些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3.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卖方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 三、商品房过户费收费标准 1.契税。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款3%的契税。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款的1.5%的契税; 2.个人所得税。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交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是80元; 6.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拓展延伸 民法典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商品房所有权的变化及影响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商品房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开发商或购房者个人。开发商只能取得商品房的使用权,而购房者只能取得商品房的租赁权。这样的规定,有效地保障了国家对商品房的监管,也使得商品房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发展。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商品房的所有权可以转让。这意味着,购房者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将商品房的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以满足不同人的需求。但是,在进行商品房所有权转让时,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总的来说,民法典对于商品房所有权的变化及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有助于维护商品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有助于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商品房的所有权在70年后将仍然归产权人,但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续期费用。根据《民法典》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需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而商品房则不可以过户。过户时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屋交易手续费和房屋产权登记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四条\t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七条\t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六条\t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 (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 (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 (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 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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