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章》公布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章: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新交规中此条的完整说明是“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警方表示,只要不是双手持方向盘,例如发短信、抽烟等行为都存在安全隐患,查实后都要按扣2分处置,罚2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